
△二约智离合二,初谛智相对各明离合二,初正明三,初智开谛不开二,初问
二明智离合者,诸经或说一智,二三四乃至十一智等。若说三智,可用观三谛,如其增减,当云何观?
△二释四,初对一智至三智
一智者,经云:“一切诸如来,同共一法身,一心一智慧,力无畏亦然。”唯一佛智,即一切种智。一相寂灭相,种种行类相貌皆知,名一切种智。此智观三谛者,若言一相寂灭相,即是观于中道;若言种种行类相貌皆知者,即是双照二谛也。若二智者,所谓权实,权即一切智、道种智,观于有无两谛也;实即一切种智,观于中道谛也。三智观三谛,可解,不说。
△二对四智
四智者,如大品明道慧、道种慧、一切智、一切种智。释论解此有多种,或因中但有理体,名为道慧、道种慧;果上事理皆满,名一切智、一切种智。或言因中权实,故言道慧、道种慧,入空为实慧,入假为权慧;或言果上权实,故言一切智、一切种智,直缘中道名一切智,双照二谛名一切种智。或言因中总别,果上总别。或言道慧、道种慧是单明权实,一切智、一切种智是复明权实。如是等种种释四智,四智只是照三谛也。
△三泛对诸谛以明智
若经中有明五谛,六七八九乃至无量者,但得此意释之,使入三谛也。
△四对十一智以明三谛
十一智者,世智、他心智两种照俗谛,八智观真谛,如实智观中道,是名智有离合而三谛不动。
△二谛智俱开
复次智谛俱开者,随其多少自相摄,如三谛即有三智,二谛即有二智,此义可解。
△三谛智俱不开
又智谛俱不开者,且据一谛一智,不增不减,此亦可解。
△二结归
若智虽开合,终是实智,能显实体也。
△二约谛智共论离合二,初约教四,初藏教二,初明境发智
次约谛智合辨者,三藏真谛发一眼一智,俗谛发一眼一智,两谛共发一眼一智。
△二明智缘谛
慧眼、一切智缘真谛,法眼、道种智缘俗谛,佛眼、一切种智共缘真俗两谛,不得道双照,只得道前后共照耳。
△二通教二,初明境发智
通教真谛发二眼二智,俗谛发一眼一智。
△二明智缘谛
一切智、一切种智共缘真谛,道种智缘俗谛。
△三别接通二,初明境发智
若作别接通者,俗谛发一眼一智,真谛发一眼一智,开真出中发一眼一智。
△二明智缘谛
智缘谛亦如是。
△四别教二,初三谛二,初明境发智
别教三谛,一一谛各发一眼一智。
△二明智缘谛
智缘谛亦如是。
△二二谛二,初明境发智
若别教作二谛者,俗中空发一眼一智,俗中有发一眼一智,真谛发一眼一智。
△二明智缘谛
智缘谛亦如是。
△五圆教二,初明境发智
圆教者,一实谛发三眼三智。
△二明智缘谛
智缘谛亦如是。
△二问答料简二,初征
问:云何以别接通?
△二释二,初明通教须接
答:初空假二观破真俗上惑尽,方闻中道,仍须修观破无明,能八相作佛。此佛是果,仍前二观为因,故言以别接通耳。
△二明余教不接
不以此佛果接三阿僧祇、百劫种相之因,故不接三藏;不将此果接十地之因,故不接别;不将此果接十住断无明,故不接圆。唯得以别接通,其义如此。
△四明得失三,初约思议不思议通标得失
四明得失者,失即思议,得即不思议也。
△二别释得失相二,初明有性过故失三,初示性计之相
若言智由心生,自能照境。如炬照物,若照未照,此物本有。若观不观,境自天然,谛智不相由藉。若言智不自智,由境故智,境不自境,由智故境。如长短相待,此是相由而有。若言境不自境,亦不由智故境,境智因缘故境,智亦例然,此是共合得名。若言皆不如上三种,但自然而尔,即是无因境智。此四解皆有过。
△二释计生过
所以者何?有四取则有依倚,依倚则是非,是非则爱恚,爱恚生一切烦恼,烦恼生故戏论诤竞生,诤竞生故起身口意业。业生故轮回苦海,无解脱期。
△三总结
当知四取,是生死本。
△二破性明得二,初约龙树伐破以明得
故龙树伐之:“诸法不自生”,那得自境智?“无他生”,那得相由境智?“无共生”,那得因缘境智?“无无因生”,那得自然境智?若执四见着,愚惑纷纶,何谓为智?
△二明今文用破
今以不自生等破四性,性破故无依倚,乃至无业苦等。“清净心常一,则能见般若。”
△三别判得失三,初明可说不可说二,初明自行不可说
以是义故,自境智苦集不生,即是生生不可说,故身子默然。乃至无因境智苦集不生,即是不生不生不可说,故净名杜口,言语道断,心行处灭。
△二约化他故可说三,初略对四悉
虽不可说,有四悉檀因缘故亦可得说,或说自生境智,乃至或说无因境智。
△二结能说者性相二空
虽作四说,性执久破,如前云云。但有名字,名字无性,无性之字,是字不住,亦不不住,是为不可思议。
△三引证
故金光明云:“不可思议智境,不可思议智照”,即此意也。
△二明判权实
若破四性境智,此名实慧;若四悉檀赴缘说四境智者,此名权慧。
△三历教四,初藏教二,初略明得失
如是境智,凡夫两失,二乘一得一失,菩萨两得。
△二释
何以故?凡夫有四性,自行为失,无四悉檀,化他为失。二乘破四性入第一义,自行为得,不度众生,化他为失。菩萨具足,是故两得。
△二通教
又凡夫两失是思议失,二乘一得一失俱是思议,菩萨两得俱不思议,此约通教辨得失。
△三别教
若别望通,通教两得俱是思议,别教两得俱不思议。若圆望别,别教教道两得俱是思议。何以故?教门方便,或言无明生一切法,或言法性生一切法,或言缘修显真修,或言真自显。执此还成性过,堕可思议中也。若证道者,即不思议也。
△四圆教三,初判教证
若圆教教证,俱不思议。
△二释
何故尔?至理无说,为缘四说,但有假名。假名之名,名即无生,故教证俱不可思议也。
△三正明圆教自他之相
无思无念,故无依倚、戏论、结业,无业故无生死,是名自行为得,得于实体。能以不可说说,化导众生,令出生死,得于实体,是为自他俱得体也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