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占察善惡業報經疏卷下
隋外國沙門 菩提登 譯
古吳蕅益沙門 智旭 疏
△二示進趣義二:初問,二答。今初。
爾時,堅淨信菩薩摩訶薩問地藏菩薩摩訶薩言:云何開示求向大乘者,進趣方便?
上來已為末世鈍根,巧設除疑轉障之法。然而障轉疑除之後,正可進趣大乘。欲趣大乘,必假方便,故今特問之也。
△二答為二:初略示,二詳明。今初。
地藏菩薩摩訶薩言:善男子!若有眾生欲向大乘者,應當先知最初所行根本之業。其最初所行根本業者,所謂依止一實境界以修信解。因修信解力增長故,速疾得入菩薩種性。
最初所行根本之業,即《大佛頂經》所謂最初方便也。一實境界,謂如來藏自性清淨心。惟一實相,更無他物,即《大佛頂經》所謂陰、入、處、界、七大,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也。依此不生不滅為本修因,然後圓成果地修證,中間永無諸委曲相,故能速入菩薩種性。
△二詳明三:初示一實境界以開圓解,二示二種觀道以顯圓行,三示三忍四佛以彰圓位。初中三:初標起,二廣釋,三總結。今初。
所言一實境界者。
△二廣釋三:初明體,二明相,三明藏。即體、相、用三大意也。體即法身正因佛性,相即般若了因佛性,藏即解脫緣因佛性。體亦即空假中不可思議,相亦即空假中不可思議,藏亦即空假中不可思議,故云舉一即三,言三即一,非一非三,而一而三,不縱不橫,不並不別是為一實境界也。又初明體,即同《起信》心真如門;二明相、三明藏即同《起信》心生滅門。初明體二:初顯真,二會妄。真外無妄,故須顯真;妄外無真,故須會妄。真妄不二,乃為一實境界。初顯真,又三:初顯性體,二顯性量,三顯性具。體即體大,量即相大,具即用大。即一而三,即三而一,此之謂也。初顯性體。
謂眾生心體,從本以來,不生不滅,自性清淨,無障無礙,猶如虗空,離分別故。
眾生,指十法界一切有情也。十界眾生同一心體,迷之而為蜎飛蠕動,心體無減;悟之而為諸佛菩薩,心體無增。以一切十界,從來無有二心,惟是一心真體。又一一含生,即具心之全體,非是心之少分。良由心體絕待,不可割裂,無有方隅,不思議故。譬如日光,徧照一切隙中,一一隙中,皆見日之全體大用,非是日之少分。又一剎那中所見日光,即是亘古亘今日光,除此現前日光之外,更無過去未來日光,可別貯積何處。夫日光僅是色法,尚爾不可思議,況一心靈妙而不爾耶。又如人世歲朝,則普天下人同增一歲。秖一歲朝,人人各得其全,不可分此一歲以為多分,使天下人各得少分,又不可謂天下之人各增一歲,遂使共成多多歲朝。夫歲時僅是假法,尚爾不可思議,況一心實體而不爾耶。是故不論昏迷倒惑蠢動含靈,現前一念心體,無不從本以來,不生不滅乃至離分別故,非待成佛之後方證不生不滅乃至離分別也。
從本不生不滅者,譬如瞖目見空中華,華即是空。故有瞖時,華本不生;縱瞖盡時,華本不滅,以無實華可滅故也。眾生于無生滅中,妄見生滅,生實不生,滅實不滅也。從本自性清淨者,譬如煙霧騰於虗空,虗空之性原無垢染,眾生於清淨中,妄見垢染,垢染自性恒清淨也。從本無障無礙者,譬如方圓器妄現方圓空,空體原無方圓,眾生於無障礙體中,妄見障礙,障礙即無障礙也。猶如虗空離分別故者,譬如虗空,離四句,絕百非,不可謂有,不可謂無,無分際,無動搖,無形質,無方隅,無彼此,無內外,無生無滅,無垢無淨,無在無不在,離諸戲論,不可分別。一切眾生現前一念心性,亦如是也。此是直指現前一念昏迷倒惑,心體本來如此,故云:「一切眾生,皆證圓覺。」又云:「如來成正覺時,悉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也。」如此方是直指人心見性成佛。若離現前一念,別談真心,何異離波覓水耶。
△二顯性量。
平等普徧,無所不至,圓滿十方,究竟一相,無二無別,不變不異,無增無減。
此直指眾生現前一念心體,從來豎窮橫徧,不可區局也。現前一念,雖復覓之了不可得,而徧知一切根身器界,無有遺餘。譬如眼光,曉了前境,其光圓滿,得無憎愛,故云:平等普徧無所不至,圓滿十方也。又知**時知非是色,知聲之時知非是聲,知香之時知非是香,知味之時知非是味,知觸之時知非是觸,知法之時知非是法,故云究竟一相也。又色聲香味觸法,無是知者,無非知者,不可分析,不可指陳,故云無二無別也。又髮白面皺知體無皺,六塵遷滅知體無遷,故云不遷不異也。又徧緣法界知體不舒,清心戶堂知體不縮,故云無增無減也。
△三顯性具。
以一切眾生心,一切聲聞、辟支佛心,一切菩薩心,一切諸佛心,皆同不生不滅,無染無淨,真如相故。
此直指現前一念心體,法爾具足十法界也。一切眾生,即六凡法界,并聲聞、辟支、菩薩、諸佛,如此十界,皆同現前一念不生不滅、無染無淨真如相故。除此現前一念心體之外,更無十法界心可得。是故若約諸佛,則餘九界皆是佛心中之九界,九界無非佛心所具;若約地獄,則餘九界亦皆地獄心中九界,九界無非地獄心中所具;中間八界,並可例知。譬如一室而有十燈,隨一燈光必能徧攝餘九燈光,同為一光互在互融也。又一界既具九界,則彼九界法爾亦必還各互具。便是百界,每界各論十如,便是千如。約五陰實法,亦具千如;約眾生假名,亦具千如;約依報國土,亦具千如。便是三千性相,總不離現前一念心體也。譬如一隙中之日光,頓攝日輪全體,則必徧攝百千隙中日輪,全體同歸此一隙中,亦必將彼一一隙中日輪所有徧照百千隙之功能,同歸此一隙中,又必將彼過去、未來一一剎那所有徧照徧在全體功能,並同歸此一隙一剎那中。斷斷不可分剖,無有分劑故也。
初顯真竟。
△二會妄三:初會妄即空,二會妄即假,三會妄即中。空則無非性量,假則無非性具,中則無非性體。前顯真時,則真該妄末;今會妄時,則妄徹真源。真該妄末,故一實無非境界;妄徹真源,故境界無非一實也。初會妄即空,又二:初明覺知空,二明境界空。即五蘊本空也。今初。
所以者何?一切有心起分別者,猶如幻化,無有真實。所謂識、受、想、行,憶念、緣慮、覺知等法,種種心數,非青非黃,非赤非白,亦非雜色,無有長短、方圓、大小,乃至盡於十方虗空一切世界,求心形狀,無一區分而可得者。但以眾生無明癡暗熏習因緣,現妄境界,令生念著,所謂此心不能自知,妄自謂有,起覺知想,計我、我所,而實無有覺知之相,以此妄心畢竟無體,不可見故。
識,即八識心王;受、想,即徧行五數之二;行,即指餘四十九心數法。此等心、心數法,雖有憶念、緣慮、覺知,而非顯色,故非青黃赤白雜色,亦非形色,故無長短、方圓、大小,亦非內、外、中間諸處,故無形狀區分可得。是則但有覺知之名,實無覺知之相,畢竟無體,覓之了不可得。如波以水為體,別無自體也。《大佛頂經》七處徵心,正欲顯此妄心無體。若達無體,必不悞認所推影子以為能推矣。
△二明境界空。
若無覺知能分別者,則無十方三世一切境界差別之相。
前云熏習因緣現妄境界,是由心生故種種法生也。又云令生念著,是由法生故種種心生也。然境界猶似可以指陳,妄心畢竟覓不可得,是奪心不奪境也。今明由分別故,妄見境界差別,既無覺知能分別者,那有境界為所分別。如無眼見,那得有色;如無耳聞,那得有聲,則是心境俱奪。五蘊皆空,非待滅而後空也。
初會妄即空竟。
△二會妄即假,又三:初依心故境假,二依境故心假,三重顯唯心。今初。
以一切法皆不能自有,但依妄心分別故有,所謂一切境界,各各不自念為有,知此為自,知彼為他。是故一切法不能自有,則無別異。唯依妄心,不知不了內自無故,謂有前外所知境界,妄生種種法想,謂有謂無,謂彼謂此,謂是謂非,謂好謂惡,乃至妄生無量無邊法想。當如是知,一切諸法皆從妄想生,依妄心為本。
不知不了內自無故者,謂妄認四大為自身相,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也。依此無內之內,虗妄分別;無外之外,而生有無、彼此、是非、好惡,種種情。謂如是諸法,非實有生,但從妄想生耳。妄想尚不可得,況有所生法耶,但有假名境界而已。
△二依境故心假。
然此妄心無自相故,亦依境界而有,所謂緣念覺知前境界故,說名為心。
此即所謂心本無生,因境有也。然雖說名為心,究竟覓之了不可得,以非顯色、形色,亦非內、外、中間故也。但有假名心、心數法而已。
△三重顯唯心。
又此妄心與前境界,雖俱相依,起無先後,而此妄心能為一切境界源主。所以者何?謂依妄心不了法界一相故,說心有無明。依無明力因故,現妄境界;亦依無明滅故,一切境界滅。非依一切境界自不了故說境界有無明,亦非依境界故生於無明,以一切諸佛於一切境界不生無明故。又復不依境界滅故無明心滅,以一切境界從本已來體性自滅,未曾有故。因如此義,是故但說一切諸法依心為本。
前明境界依妄心有,則是心生法生,可名唯心。次明妄心依境界有,則是法生心生,似非唯心之義。今故合明雖俱相依,仍以心為主也。當知境界依妄心有,是自證分為增上緣,轉成相分;妄心依境界有,是由相分為所緣緣,顯示見分。見、相二分,起必同時,故無先後。而此妄心,總攝見分及內二分,同名為心,但指相分以為境界,見、相俱依自證而起,是故離心無別境界,但說諸法皆依心也。問:既但唯心,何故台宗復云唯色唯香等耶?答:正以六塵相分,依自證起,體即是心,故唯色唯香仍即唯心,不相違也。倘計色香別有自體,如何能使一切法趣。今依一心而有相、見,種種相、見,全體是心,故可互攝互入、互徧互融耳。
二會妄即假竟。
△三會妄即中,又二:初就義體會,二就緣起會。今初。
當知一切諸法悉名為心,以義、體不異,為心所攝故。
義不異者,同是因緣生法,同皆即空、即假、即中也;體不異者,同以三德秘藏為體也。為心所攝者,見、相二分,皆依自證分起,攝末歸本,總名唯識,唯識即唯心也。
△二就緣起會。
又一切諸法,從心所起,與心作相,和合而有,共生共滅,同無有住。以一切境界,但隨心所緣,念念相續故而得住持,暫時為有。
從心所起,即依自證分而起相分也。與心作相,即與見分為親所緣緣也。和合而有,謂不可分別心境之際畔也。共生共滅,謂剎那無前後也。同無有住,謂心境無不初生即滅,終不遷至第二念也。第二念之心境,但與前念相似相續,所以似常似一。昧者不知,妄計為常一耳。
初明體竟。
△二明相三:初標名,二別釋,三會釋。今初。
如是所說心義者,有二種相。何等為二?一者、心內相;二者、心外相。心內相者,復有二種。云何為二?一者、真;二者、妄。
上明眾生心體,體無分別,量周橫豎,具同十界。全妄即空假中,不可思議,那得論相。然以無相,無所不相,故得有二種相。當知二相即皆無相,所以名為相大也。心內相者,實非在內,但以自證分及證自證分微妙幽密,不可見故,故名心之內相。心外相者,實非在外,但以相分及與見分,作用顯然,世共許故,故名心之外相。內相、外相,同名為心,則心外更無他物也。又于內相,分真、妄者,真即諸心、心數四分所依理體,亦名實相;此真雖徧內外二相,以微密故,且名為內。妄即諸心、心數各內二分,迷真而起,即以真如為體,無別自體,故名為妄;此妄亦無方隅分劑,以不可見,且名為內也。
△二別釋三:初釋真,二釋妄,三釋外相。今初。
所言真者,謂心體本相,如如不異,清淨圓滿,無障無礙,微密難見,以遍一切處,常恒不壞,建立生長一切法故。
上明體中,則攝一切生滅同歸真如,以真如外無生滅故。今明相中,則攝一切真如同歸生滅,以生滅外無真如故。所言真者,猶《起信論》所言覺義也。心體本相者,即所謂離念相者,等虗空界無所不徧,法界一相,故云如如不異清淨圓滿等也。秖此覺義,則能攝一切法、生一切法,故云建立生長一切法也。又如如不異,即性體;圓滿難見,即性量;建立生長,即性具。
△二釋妄。
所言妄者,謂起念、分別、覺知、緣慮、憶想等事,雖復相續,能生一切種種境界,而內虗偽無有真實,不可見故。
所言妄者,猶《起信論》所言不覺義也。起念即是業相,不覺心動說名為業,即諸心、心數,各有內二分也。分別、覺知、緣慮、憶想,即能見相,諸心、心數各有見分是也;所生一切境界,即境界相,諸心、心數各有相分是也。而內虗偽無有真實者,依本覺故而有不覺,念無自相不離本覺,若離覺性則無不覺,故此不覺別無真實自體可得見也。
△三釋外相。
所言心外相者,謂一切諸法種種境界等,隨有所念,境界現前。故知有內心及內心差別。
隨有所念境界現前,即依自證分起相分也。故知有內心及內心差別,即由所緣相分,顯示有能緣見分也。相分如鏡像,見分如鏡光,故名心之外相,非謂在心外也;自證分如鏡面,證自證分如鏡背,故名心之內相,非謂在心內也。譬如鏡面、鏡背,以銅為體,別無自體,故名為妄;本覺真如,譬如鏡銅,故名為真。以真收妄,則若背、若面,若光、若像,無非是銅,即生滅門是真如門;依真起妄,則秖此一銅,為背、為面,為光、為像,即真如門是生滅門。約相分別,則銅及背面皆屬于體,故名內相;光之與像皆屬于用,故名外相也。
二別釋竟。
△三會釋二:初直會外歸內,二就外相會理。今初。
如是當知,內妄相者,為因為體;外妄相者,為果為用。依如此等義,是故我說一切諸法悉名為心。
因果體用,統惟一心,心外無法,即顯此心無外之相,名為相大也。
△二就外相會理,又三:初會性體,二會性量,三會性具。今初。
又復當知,心外相者,如夢所見種種境界,唯心想作,無實外事。一切境界,悉亦如是,以皆依無明識夢所見,妄想作故。復次,應知內心念念不住故,所見、所緣一切境界亦隨心念念不住,所謂心生故種種法生,心滅故種種法滅。是生滅相,但有名字,實不可得。以心不往至於境界,境界亦不來至於心,如鏡中像無來無去。是故一切法,求生滅定相,了不可得。所謂一切法畢竟無體,本來常空,實不生滅故。
一切眾生,恒迷外相,不達惟心,所以更須會歸一理也。如夢所見下,是立喻。一切境界下,是法合。復次應知下,重明境界實不生滅。心生故種種法生,則但是心生,非別有法而得生也。心滅故種種法滅,則但是心滅,非別有法而可滅也。故曰:「諸法從本來,常自寂滅相。」又曰:「是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。」如鏡中像,體秖是銅,生何曾生,滅何曾滅耶!
△二會性量。
如是一切法實不生滅者,則無一切境界差別之相,寂靜一味,名為真如第一義諦,自性清淨心。彼自性清淨心,湛然圓滿,以無分別相故。
假如眼所見之一色,鼻所嗅之一香,此色、此香,實不生滅。既不生滅,則無差別,即是寂靜一味,即是真如第一義諦,即自湛然圓滿。故云:一色一香,無非中道也。中道體無分劑,擴同太空,故名性量。色香既爾,法法皆然。
△三會性具。
無分別相者,於一切處無所不在。無所不在者,以能依持建立一切法故。
假如一色一香,擴同太空。無分別相,則必無所不在,普能依持建立一切諸法。故云:一切法趣色,是趣不過;一切法趣香,是趣不過也。依持建立,故名性具。色香既爾,法法亦然。夫一切法實不生滅,則因緣即中;一切法無分別相,則因緣即空;一切法皆能依持建立一切諸法,則因緣即假。相分尚爾,況見分耶,況自證分、證自證分耶。諸心、心數四分之相,同是一實境界之相明矣。
二明相竟。
△三明藏三:初就佛界明妙用,二就佛界明具九,三就迷悟明十界。今初。
復次,彼心名如來藏,所謂具足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無漏清淨功德之業。以諸佛法身,從無始本際來,無障無礙,自在不滅,一切現化種種功業,恒常熾然,未曾休息。所謂遍一切世界,皆示作業種種化益故。以一佛身,即是一切諸佛身;一切諸佛身,即是一佛身。所有作業亦皆共一,所謂無分別相,不念彼此,平等無二。以依一法性而有作業,同自然化,體無別異故。
彼心,正指眾生現前一念心也。眾生現前一念心體,具足無漏功德之業,即是平等無二如來之藏。諸佛證此以為法身,不過全證眾生理本。此理從無始來,相本無障無礙,體本自在不滅,用本一切現化,非俟成佛然後有也。但諸眾生,雖即同共依此法性,由妄分別,妄念彼此,故于一體橫計別異。諸佛已破我法二執,斷無明源,證此一性,故遍一切十方三世,所示作業,種種化益,亦皆共一也。
△二就佛界明具九,又三:初直明體遍,二立喻,三法合。今初。
如是諸佛法身,遍一切處,圓滿不動故。隨諸眾生死此生彼,恒為作依。
眾生心體,既即諸佛法身。法身遍滿不動,當知即是眾生心體遍滿不動也。但眾生在迷不覺,故約諸佛所證以顯法身,秖此法身流轉六道,名曰眾生。設無諸佛法身以為所依,何處得有眾生死此生彼。
△二立喻。
譬如虗空,悉能容受一切色像種種形類,以一切色像種種形類,皆依虗空而有建立生長,住虗空中,為虗空處所攝,以虗空為體,無有能出虗空界分者;當知色像之中,虗空之界不可毀滅,色像壞時還歸虗空,而虗空本界無增無減、不動不變。
此借虗空以喻諸佛法身,借彼色像形類以喻眾生果報煩惱也。
△三法合。
諸佛法身亦復如是,悉能容受一切眾生種種果報,以一切眾生種種果報,皆依諸佛法身而有建立生長,住法身中,為法身處所攝,以法身為體,無有能出法身界分者;當知一切眾生身中,諸佛法身亦不可毀滅,若煩惱斷壞時還歸法身,而法身本界無增無減、不動不變。
此以諸佛法身,合虗空喻;以眾生果報,合彼色像形類喻也。依法身而建立生長,故名即假;為法身處所攝,故名即空;以法身為體,故名即中。眾生身中法身不可毀滅,故原無減;煩惱斷時還歸法身,故亦無增也。由煩惱故,妄于法身之中,見有種種果報。果報似動,而法身不動;果報似變,而法身不變。譬如瞖目見空中華,華相飛舞似動,而空本不動;華相生滅似變,而空本不變也。
問曰:喻中既云色像壞時還歸虗空,今法合應云果報壞時還歸法身。胡乃云煩惱斷壞耶?答曰:果報無體,全以法身為體。由煩惱故,不見果報體即法身。若斷煩惱究竟盡時,便見身諸毛孔量同虗空,遍含塵剎,不可思議。豈更有果報可壞,令其擴同頑空耶!
問曰:設云果報壞時還歸法身,亦有何過?答曰:有過。若煩惱未斷,則果報壞時復生異熟,何能證會法身;若煩惱斷時,則幻化空身本即法身,何俟更壞果報。
問曰:此則法喻有不齊過?答曰:凡言喻者,秖是少分相似。如雪山喻象,豈可責其尾牙;滿月喻面,豈可求其眉目。今以虗空而喻法身,豈可責其靈知寂照。當知眾生現前一念心體,即是諸佛所證究竟法身,絕待真常,不可為喻。但由煩惱自覆,有而不知,故不得已須設眾喻。欲明舉體隨緣,則喻以如金鑄十界像,仍恐迷者謂有造作,謂有分劑;欲明對至即現,則喻以如鏡寫妍醜容,仍恐迷者謂有彼此,謂有內外。欲明迷悟無性,則喻以空華起滅、冰水互成,仍恐迷者謂迷能生悟,悟亦生迷;欲明智斷不壞,則喻以如金出鑛、如木成灰,仍恐迷者謂一分是常,一分無常。所以一切言詮,皆不能及。譬如盲人欲辨乳色,聞鶴謂動、聞雪謂冷、聞粖為軟、聞貝謂堅,種種憶想,終不能見乳之真色。《圓覺經》云:「雲駛月運,舟行岸移,未證無為而辨圓覺,彼圓覺性即同流轉。」此之謂也。今不得已,更助觀心一釋,令有智者直下薦取。現前一念心體,悉能容受一切眾生種種果報,以一切眾生種種果報,皆依現前一念心體而有建立生長,住于現前一念心體之中,為現前一念心體所攝。以現前一念心體為體,無有能出現前一念心體界分者。當知一切眾生身中現前一念心體,不可毀滅。若煩惱斷壞時,還證現前一念心體,而現前一念心體本界,無增無減、不動不變。思之思之!
問:若果報即是法身,不須滅者,則煩惱即是般若,亦何須斷?答:若知煩惱即是般若,般若現前,無復煩惱,名煩惱滅,乃是非滅非不滅而論滅耳,豈真有煩惱實體而可滅耶。
又問:若煩惱非滅非不滅而得論滅,則果報亦非滅非不滅,何不論滅?答:煩惱如形,果報如影;煩惱如聲,果報如響;煩惱如目瞖,果報如空華。故但論煩惱滅,不須更論果報滅也。
問:以虗空喻諸佛法身,幾義相似?幾不相似?答:一、無始終;二、不生滅;三、無處不遍;四、包容無外;五、無障無礙;六、不可撮摩。此是似義。一、虗空頑然,法身真覺;二、虗空但名,法身有體;三、虗空凝然不變,法身舉體隨緣;四、虗空蕩無一物,法身具無邊德;五、虗空與色為二,法身眾生不二;六、虗空但是心、心數之相分,法身總攝心、心數之四分,四分無非法身體故。此即不相似也。若能了達四分無非法身,則此虗空相分亦即法身全體,非是法身少分。所以芥子中空,便同十方太空,便同十界眾色。此豈煩惱情謂所計對**空也哉。
二就佛界明具九竟。
△三就迷悟明十界,又二:初明迷悟差別,二明究竟平等。初又二:初約無明熏習有六凡,二約法身熏習有四聖。今初。
但從無始世來,與無明心俱,癡暗因緣熏習力故,現妄境界,以依妄境界熏習因緣故,起妄相應心,計我、我所,造集諸業,受生死苦,說彼法身名為眾生。
無明心者,依本覺故而有不覺,即根本住地無明,所謂界外同體惑也。由此根本無明癡心所故,令法身體舉體而為業相,即成諸心、心數自證分及證自證分之內體也。癡暗因緣熏習力故,現妄境界者,即無明熏真如體,令彼心、心數體,幻成見、相二分也。依妄境界熏習因緣,乃至計我、我所者,從根本無明法執,而起枝末無明我、我所執,所謂界內見、思惑也。造集諸業者,無明緣行,造於有漏善、惡、不動三種業也。受生死苦者,三界分段生死,樂是壞苦,苦是苦苦,不樂不苦是行苦也。即是法身流轉六道,故名眾生。設無法身,即無眾生之名可得矣。
△二約法身熏習有四聖。
若如是眾生中,法身熏習而有力者,煩惱漸薄,能厭世間,求涅槃道,信歸一實,修六波羅蜜等一切菩提分法,名為菩薩;若如是菩薩中,修行一切善法滿足,究竟得離無明睡者,轉名為佛。
法身熏習者,即以本覺之性而為法身。由眾生無不具此本覺性故,得受有漏聞思修等熏習,由熏習力為增上緣,資本覺性,令起無漏出世間智,更不資熏煩惱種子,故得煩惱漸薄。由煩惱薄,故能厭離世間虗偽果報。厭離雖同,發心有異。若其無始法執重者,則先求涅槃道;若其無始法執輕者,則能信歸一實。若約發心差別,則求涅槃者,名為二乘;信一實者,乃名菩薩。若約究竟所行,則一是漸悟,一是頓悟,同名菩薩也。究竟離無明睡,即轉名佛。設無眾生,亦無菩薩、佛可得矣。
初明迷悟差別竟。
△二明究竟平等。
當知如是眾生、菩薩、佛等,但依世間假名言說故而有差別,而法身之體,畢竟平等,無有異相。
法身喻如濕性,眾生如冰,佛如純水,二乘、菩薩如冰漸泮而未盡也。冰之濕性無減,水之濕性無增,故云畢竟平等,可謂但轉其名無實性矣。
二廣釋竟。
△三總結。
善男子!是名略說一實境界義。
合前心體、心相及如來藏三義,乃可略顯一實境界,以為進趣最初方便也。
初示一實境界以開圓解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