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△二劝修
劝修者,普贤观曰:“若七众犯戒,欲一弹指顷,除灭百千万亿阿僧祇劫生死之罪者;欲发菩提心,不断烦恼而入涅盘,不离五欲而净诸根,见障外事,欲见分身、多宝、释迦佛者;欲得法华三昧、一切语言陀罗尼,入如来室,着如来衣,坐如来座,于天龙八部众中说法者;欲得文殊、药王诸大菩萨持华香住立空中侍奉者,应当修习此法华经,读诵大乘,念大乘事,令此空慧与心相应。念诸菩萨母,无上胜方便,从思实相生。众罪如霜露,慧日能消除,成办如此诸事,无不具足。能持此经者,则为得见我,亦见于汝,亦供养多宝及分身,令诸佛欢喜。”如经广说。“谁闻如是法,不发菩提心?除彼不肖人,痴瞑无智者”耳。
△四非行非坐三昧二,初通释六,初释别名对辨同异三,初立名不同
四非行非坐三昧者,上一向用行坐,此既异上,为成四句,故名非行非坐,实通行坐及一切事。而南岳师呼为随自意,意起即修三昧。大品称觉意三昧,意之趣向,皆觉识明了。
△二明体同
虽复三名,实是一法。
△三依教释名
今依经释名,觉者,照了也;意者,心数也;三昧如前释。
△二略示观法
行者心数起时,反照观察,不见动转、根原终末、来处去处,故名觉意。
△三释疑立观
诸数无量,何故对意论觉?穷诸法源,皆由意造,故以意为言端。
△四释境异名
对境觉知,异乎木石,名为心;次心筹量名为意;了了别知名为识。
△五斥倒立真二,初斥
如是分别,堕心想见倒中,岂名为觉?
△二立
觉者,了知心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,心中非有识亦非不有识;意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,意中非有识亦非不有识;识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,识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。心意识非一故立三名,非三故说一性。若知名非名,则性亦非性;非名故不三,非性故不一;非三故不散,非一故不合;不合故不空,不散故不有;非有故不常,非空故不断;若不见常断,终不见一异。
△六立名之意三,初明摄法坏使义同
若观意者,则摄心识,一切法亦尔。若破意,无明则坏,余使皆去。
△二举略摄广
故诸法虽多,但举意以明三昧,观则调直,故言觉意三昧也。
△三例同余二
随自意、非行非坐,准此可解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