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△二略明后六
其净土、徒众、修行、法灭、受苦、起过等发菩提心,例前可解,不复委记。
△二以三止观结三,初释二,初标
上来所说既多,今以三种止观结之。
△二正释三,初释顿
然法性尚非一法,云何以三四推之?
△二释渐四,初法
今言一二三四,说法性是所迷,苦集是能迷,能迷有轻重,所迷有即离。约界内外分别即有四种苦集,约根性取理即有一二三四不同(云云)。若界内钝人,迷真重,苦集亦重,利人迷真轻,苦集亦轻。界外利钝轻重,亦如是。法性是所解,道灭是能解,所解有即离,能解有巧拙。界内钝人,所解离能解则拙,利人所解即能解亦巧。界外利钝,即离巧拙,亦如是。
△二譬
所以者何?事理既殊,昏惑亦甚。譬如父子,两谓路人,瞋打俱重,瞋以譬集,打以譬苦。若谓烦恼即法性,事理相即,苦集则轻。实非骨肉,两谓父子,瞋打则薄。
△三举例
麤细、枝本、通别、遍不遍、难易等,亦如是。
△四示相
或云界内苦集底滞为重,界外升出为轻。或界内皮惑故为浅,界外肉惑故为深。
△三释不定二,初列
或言界内随他意故为拙,界外随自意故为巧;或言界内称机故为巧,界外不称机故为拙。或言界内有能所故为麤,界外无能所故为细;或言界内小道极在化城故为细,界外大道极在宝所故为麤。或言界内客尘故为枝,界外同体故为本;或言界内在初故为本,界外在后故为枝。或言界内小大共故为通,界外独在大故为别;或言界内偏故为小,浅故为别,界外圆故为大,无隔故为通。或言界内短故为不遍,界外周法界故为遍;或言界内在一切贤圣共故为遍,界外独在大缘故为不遍。或言界内用二乘方便故为难断,界外但依无碍慧故为易断。
△二结
如是等种种互说,今若结之,则易可解。
△二总结
若作浅深轻重者,渐次观意也;若作一实四谛不分别者,圆观意也;若作更互轻重者,不定观意也。
△三劝进
皆是大乘法相,故须识之。若见此意,即知三种:渐次显是,不定显是,圆顿显是(云云)。
△三问答料简二,初正料简三,初第一问答二,初问
问:集既有四,苦果何二?
△二答二,初正答
答:惑随于解,集则有四。解随于惑,但感二死。
△二引例
例如小乘,惑随于解,则有见谛、思惟。若解随于惑,但是一分段生死耳。
△二第二问答二,初问
问:苦集可是因缘所生法,道灭何故尔?
△二答二,初正答
答:苦集是所破,道灭是能破,能破从所破得名,俱是因缘生法。
△二引证
故大经云:“因灭无明,则得炽然三菩提灯”,亦是因缘也。
△三第三问答二,初问
问:法性是所迷,何故二?何故四?
△二答
答:法性随权实是故二,法性随根缘是故四。
△二举例
若见此意,例见相、闻法乃至起过,例作四种分别,广说(云云)。
△二约四弘二,初明来意三,初结前生后
中约弘誓显是者,前推法性、闻法等,其义已显,为未了者,更约四弘。
△二分别同异
又四谛中多约解明上求下化,四弘中多约愿明上求下化;又四谛中通约三世佛明上求下化,四弘中多约未来佛明上求下化;又四谛中多约诸根明上求下化,四弘中专约意根明上求下化。
△三正结来意
如此分别令易解,得意者不俟也。
△二正解五,初正明四弘誓四,初释生灭四弘四,初正明谛境二,初正明四,初集境
夫心不孤生,必托缘起。意根是因,法尘是缘,所起之心是所生法。此根尘能所,三相迁动,窃起窃谢,新新生灭,念念不住。睒烁如电耀,遄疾若奔流。
△二苦境
色泡、受沫、想焰、行城、识幻,所有依报,国土田宅,妻子财产,一念丧失,倏有忽无。三界无常,一箧偏苦。
△三道境
四山合来,无逃避处,唯当专心戒定智慧。
△四灭境
竖破颠倒,横截死海,超度有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