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难先申明自己的理论。府,即六腑。藏,即五脏。窍穴,即七窍。在五脏六腑时则暗,在面部七窍时则明。所以睁开眼看到外面的事物时,即是见外。闭眼只有暗相时,即是见内。此是仍执心在内。因前文所说心在内被世尊破斥,今又加一明暗之相,继续狡辩心在内。
世尊以反问句破斥曰:你闭眼所见之暗相,若与眼相对,则暗相只在目前,怎能说在内呢?若这样见暗时便是在内的话,处在没有日月以及灯光黑暗的房间时,这个房间不是成了你的五脏六腑了吗?若不与眼相对,则对境都没有,你还说什么见不见的呢?若对境都没有,你都可以说见,那你睁眼时咋看不见自己的脸蛋呢?若看不着自己的脸蛋,说明闭眼见暗时心在内则不成立。若是睁眼能看着自己脸蛋,那你的能了知的心以及眼根应该在虚空才是,怎能说是在内呢?若在虚空,自然不在你的身体,那么我现在看到你的脸蛋,同时我也成了你的身体了?你在虚空的眼睛能看到已是一个觉知,则你的身体则不应该再有觉知。你若说两处自己都能觉知,则成了两个觉知,那么你阿难一人之身应该能成俩佛。这是不可能的事情。因为众生都是依着能知能觉的那一念觉知性而成佛的。所以世尊结云,见暗叫做见内时,无有是处。
阿難言:「我常聞佛開示四眾:『由心生故,種種法生;由法生故,種種心生。』我今思惟,即思惟體實我心性,隨所合處心則隨有,亦非內、外、中間三處。」
佛告阿難:「汝今說言:『由法生故種種心生,隨所合處心隨有』者,是心無體則無所合。若無有體而能合者,則十九界因七塵合。是義不然!若有體者,如汝以手自挃其體,汝所知心為復內出?為從外入?若復內出還見身中;若從外來先合見面。」
此是七处征心之第五,破执心因和合而有。
前四番征心,是阿难示现以凡夫心自己妄自揣摩或内或外等等。余三番,是阿难借平时世尊所说教法而推测。因不识真心,故所引虽是佛说,所阐全非佛意。
“心生法生”四句,通大小乘法。说的是藏,通,别,圆,四教的义理。生灭互为因缘,现假合之相,是藏教义。若心若法当体无生,因缘即空,是通教义。一念无明生三细,境界为缘长六粗,因缘即假,是别教义。若心若法,体即法界皆不可思议,因缘即中,是圆教义。阿难虽引此四句,所诠却连藏教义都算不上,所以世尊仍旧破他。尊者作此示现,也是在警策后人,莫作“秀才读经,笑死老僧”之流!
随合随有,正是六尘缘影攀缘妄心。前文有云,此想不真,故有轮转。即是此不真。后文有云,聚缘内摇,趣外奔逸,昏扰扰相,以为心性。也是说此不真。
世尊先以心无体而破随合义,法生而心才生,则心没有自生之体,体尚且没有,你还说什么心与法合不合的呢?随合既然不能成立,哪里更会随有?若没有体,也可以说随合随有,那就可以说十九界因七尘合。这是不可能的。因为佛只说六尘六根六识,合成十八界。
恐阿难谬辩有体,故再以假设心有体而破。假设你所说的心是有体,你现在挠自己胳膊一下,会有痛痒的感觉,这个感觉是从外边进来的?还是从里面出来的?你说有体,你得拿出证据来。若是从里面出来的,前文已破,心非在内。若是从外面来的,前文也已破,心非在外。
阿難言:「見是其眼,心知非眼,為見非義。」
佛言:「若眼能見,汝在室中門能見不?則諸已死尚有眼存應皆見物。若見物者,云何名死?
接着阿难说,我说的见,是眼的一种作用。心只是能知,世尊您以见字来说心,我不是这个意思啊,您不是欺负我吗?(实则此是世尊无碍妙辩,借此不仅破其缘影之心不可能有知,兼破浮尘之眼不可能有见。因为能知能见的都是我们的真如,见性,在起作用。)
若眼能見,汝在室中門能見不?此句要紧的很。世间凡夫都以为是眼睛能看见东西。心在身中譬喻人在室中,眼睛在头上作为一窍譬喻门在室处能有通风通明过人的作用。眼睛譬喻室之门。能看到门外的事情,是室内的这个人,不是门。也就是说,能看到事情的是身内的这个心,而不是眼睛。如果说能看到东西的是头上的这个眼睛,那死人也有眼睛在,应该也能看见东西。若是能看见东西,则不能说他是死人。此是破浮尘之眼决不能有见。
阿難!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,為復一體?為有多體?今在汝身,為復遍體?為不遍體?若一體者,則汝以手挃一支时,四支应觉,若咸覺者,挃應無在。若挃有所,則汝一體自不能成。若多體者,則成多人。何體為汝?若遍體者,同前所挃。若不遍者,當汝觸頭,亦觸其足,頭有所覺,足應無知。今汝不然,是故應知,隨所合處心則隨有,無有是處。」
前文世尊已破有体之事,恐其不服气,不待其辩而又给剖析。
一,多,是数。遍,不遍,是量。有数有量方可以论有体之事。
若一体,譬如刀割手时,手有疼的感觉。其他身体部位没感觉。不能说割着手了,全身都疼。
若多体,一人一心,谁能多体。
若遍体,破斥同上文之一体。
若不遍,譬如刀割手时,手有疼的感觉,则此时心体在手。若此时再用刀割脚,脚应没有感觉才是,因为心体不遍故。这是不可能的,凡夫都知道此时手脚都疼。
破毕,世尊结云随合随有的说法,无有是处。
阿難白佛言:「世尊!我亦聞佛與文殊等諸法王子談實相時,世尊亦言:『心不在內亦不在外。』如我思惟,內無所見外不相知,內無知故在內不成;身心相知在外非義。今相知故,復內無見,當在中間。」
此是七处征心之第六,破执心在中间。
不识真心妄心,无论怎么引经据典,皆是循名而昧于义。
佛言:「汝言中間,中必不迷,非無所在。今汝推中,中何為在?為復在處?為當在身?若在身者,在邊非中,在中同內。若在處者,為有所表?為無所表?無表同無,表則無定。何以故?如人以表表為中時,東看則西,南觀成北。表體既混,心應雜亂。」
世尊先责阿难说在中间,概念太模糊,这个中间究竟是指哪里?你若说不明白,那我们这个问题则没法讨论。
在处,即是外之世界。在身,即是在身内。此中间若在身内,前文已破在内,不必再言。若是在处,那得有个标杆作为表示,才能说中间与两边的问题。若没有标杆表示,即同虚空,则中间两边无从谈起。即便有标杆表示,譬如盖房子按大门时,竖个中线标杆。这个中间标杆,你去东边看这杆时,它则在西。你去南边看这标杆时,它又在北,没个定相。你说心在中间,那你心也应该是杂乱无章的。
阿難言:「我所說中,非此二種。如世尊言:『眼色為緣,生於眼識。』眼有分別,色塵無知,識生其中,則為心在。」
佛言:「汝心若在根、塵之中,此之心體為復兼二?為不兼二?若兼二者,物體雜亂,物非體知,成敵兩立云何為中?兼二不成,非知不知即無體性,中何為相?是故應知,當在中間,無有是處。」
眼色为缘,生于眼识。关乎藏,通,别,圆,四教。若知此眼根对色尘所生之眼识,实无体性,无我,我所。即是藏教义。若知能生所生无性,当体全空。即是通教义。若分别缘生假名无量,详说八种识的因转果转差别不同。即是别教义。若知识性无源,只因六根对六尘而妄出,循业发现说名缘生,缘生之性即是实性,不变随缘随缘不变。即是圆教义。
阿难虽引经文,却仍执缘影为心,所以连藏教义都算不上。故再破之。
眼根对色尘,而生识。阿难说的是这个识是心,在眼与色尘的中,叫做在中间。
实则上文于汝在室中门能见不句时,已破眼不能见。今又说眼有分别,是根,识,不分。
所兼之二,即是身体的眼根和外面的色尘。外之色尘叫做物。身体的眼根叫做体。外连带色尘叫做杂。内连带眼根叫做乱。若兼用根尘二法为体,则色尘与眼根相互杂乱,而且一有知,一无知,成敌对状,说哪里是个中间呢?
兼二不成,非知,不知。则你的心体,既不是根身的有知,又不是色尘的无知,则没有体性了,既然没有体性,以哪里为中间呢?
故世尊结云,心在中间无有是处。
阿難白佛言:「世尊!我昔見佛與大目連、須菩提、富樓那、舍利弗四大弟子共***,常言:『覺知分別心性,既不在內,亦不在外,不在中間,俱無所在。一切無著名之為心。』則我無著名為心不?」
此是七处征心之第七,破执心一切无著。
无在无著这个概念,也通于藏,通,别,圆,四教。若说心惟假名毫无实体,因此无在无著,即是藏教义。若说假名即空假法亦空,心法俱空,无在无著,即是通教义。若说心无所在,亦无处不在,无住无著,即是别圆二教义。阿难虽引昔教,仍执缘影为心,所以连藏教义都算不上。
此段阿难若不说末后一句“一切无著名之为心”,那就有见地了。世尊便可以接着勘验他是不是真的脚跟点地了。此心不在内之根处,不在外之尘处,不在中间之识处,俱无所在(其意类同二祖慧可大师的“觅心了不可得”)。而阿难后面却又跟上一句一切无著名为心不?这下狐狸尾巴露出来了。当知,无著尚且不能说,何况认此无著而为己心呢!所以世尊再破他。
佛告阿難:「汝言覺知分別心性俱無在者,世間虛空水陸飛行,諸所物象名為一切。汝不著者,為在為無?無則同於龜毛兔角,云何不著?有不著者不可名無,無相則無,非無則相,相有則在,云何無著?是故應知,一切無著名覺知心,無有是處。」
世间虚空属于依报,譬如如山河大地等等。水路飞行之类属于正报,譬如人畜虫鸟等等。你所说的一切不超出这依正二报。
你说你不著,是这依正二报都在,你自己不著?还是这依正二报都没有,你所以才不著?如果说是都没有,则等同于龟毛兔角有名无实,既然有名无实,你还说什么著不著的呢?如果说是都有,既然你已经执认这一切是有,早已经是著了也!怎么还能说是自己无著呢!因为你若说没有,则相也就没有,也就是没有实体可言。你若说有,则一定会有相,有相就有所在,有所在就是著,怎么能说无著呢。
所以说,你说的一切无著是觉知心,无论这个一切是有还是无,都是不能成立的。
七处征心竟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