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妙法蓮華經綸貫
古吳藕益道人 智旭 述
《妙法蓮華經》者,諸佛究竟之極談也。原夫釋迦牟尼如來實成佛道以來,已經不可思議阿僧祇劫,為度眾生,無有休息,數數示生,數數示滅。未種善根者,令種善根;已種善根者,令其成熟;已經成熟者,令得解脫。所有法味不出藏、通、別、圓等四種,所有化儀不出頓、漸、秘密、不定等四種。
且據此番八相成道、說法四十九年,略為五時。
初坐菩提道場,為大根眾生說大乘法,名第一華嚴時。於化儀為頓,譬如日出,先照高山,又如從牛出乳。於化法為圓兼別,圓被界外利根,別被界外鈍根。此則小機絕分,不見不聞。
所以不動寂場而游鹿苑,為五比丘等說四諦法,詮生滅理,及說十二因緣、事六度等,名第二阿含時。於化儀為漸之始,譬如日照幽谷,又如從乳出酪。于化法為藏,但被界內鈍根,令其轉凡成聖。
次借維摩等諸大士,互相酬唱,彈偏斥小,歎大褒圓,名第三方等時。於化儀為漸之中,譬如食時,又如從酪出生酥。於化法為四教並談,對半明滿——藏為半字教,通、別、圓為滿字教。使利根得滿益,鈍根得半益,先成聖者密得通益。
次與四大弟子共***,會一切法皆摩訶衍,名第四般若時。於化儀為漸之終,譬如禺中,又如從生酥出熟酥。於化法為帶通別,正明圓教,使界內機得通教三乘共般若益,界外機得別圓不共般若益,先成聖者密得別益。
次乃於靈山會上開權顯實,開近顯遠,名第五法華時。於化儀為會漸歸頓,亦名非頓非漸,譬如日輪當午,大地普照,罄無側影,又如從熟酥出醍醐。於化法為純圓,無有一人不得作佛,出世本懷於茲始暢。舉凡如來化度眾生之方便,施設教網之宏綱,咸于此經開發顯示,所以獨名為妙。至於涅槃扶律談常,不過曲為末世鈍根,重施方便,令同會真實耳。其秘密、不定二種化儀,遍在前之四時。惟法華是顯露,非秘密;是決定,非不定也。
此經靈山演說,凡有八年;貝葉傳持,積至八裡。流入震旦者,凡有三譯。今鳩摩羅什所譯,共七卷,二十八品。自古注家紛紛不一,或簡或繁,莫得真要。惟天台智者大師初見南嶽慧思大師于光州大蘇山,思授以普賢道場,令修法華三昧。誦經至〈藥王菩薩本事品〉“是真精進,是名真法供養如來”,豁然大悟,寂而入定,親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,獲一旋陀羅尼。自是以後,照了法華,如曦和之臨萬象;達諸法相,似清風之遊太虛。遂以五重玄義解釋總題,章安尊者記成《玄義》十卷;復以四意消釋經文,章安尊者記成《文句》十卷。
言五重玄義者:一、法喻為名;二、實相為體;三、一乘因果為宗;四、斷疑生信為用;五、無上醍醐為教相也。
言四意消文者:一、因緣;二、約教;三、本迹;四、觀心也。
消文浩博,未暇委悉。今略出五重玄義。
一、法喻為名者,妙法二字謂之法,蓮華二字謂之喻。
法者,略而言之,眾生法、佛法、心法也。妙者,略而言之,相待妙、絕待妙也。
經云:“為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。”若眾生無佛知見,何所論開?當知佛之知見,蘊在眾生,故眾生法妙也。
佛法不出權實。經云:“是法甚深妙,難見難可了,一切眾生類,無能知佛者”,即是歎實智妙。又云:“及佛諸餘法,亦無能測者”,即是歎權智妙。“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。”諸法是即實之權,實相是即權之實。故佛法妙也。
《安樂行品》云:“修攝其心,觀一切法不動不退。”《普賢觀》云:“我心自空,罪福無主。觀心無心,法不住法。”《淨名》云:“觀身實相,觀佛亦然。諸佛解脫,當于眾生心行中求。”《華嚴》云:“心佛及眾生,是三無差別。”故心法妙也。
相待妙者,待半字為粗,明滿字為妙。三藏但半字生滅門,不能通滿理,故粗;滿字是不生不滅門,能通滿理,故妙。又方等、般若,帶方便通滿理,故粗;今經直顯滿理,故妙。
絕待妙者,說無分別法,即邊而中,無非佛法。亡泯清淨,無復有法可相形比,待誰為粗,形誰為妙?無所可待,亦無可絕,不知何名,強言為絕。妙名不可思議,不因乎粗而名為妙。若謂獨有法界廣大獨絕者,此則大有所有,何謂為絕?今法界清淨,不可以待示,不可以絕示。滅待滅絕,故言寂滅。用是兩妙,妙上三法。眾生之法,亦具二妙;佛法、心法,亦具二妙,故稱妙法。
又,廣釋妙者,有迹门十妙、本門十妙、觀心十妙。
迹门十妙者:一、境妙;二、智妙;三、行妙;四、位妙;五、三法妙;六、感應妙;七、神通妙;八、說法妙;九、眷屬妙;十、功德利益妙。實相之境,非佛天人所作,本自有之,非適今也,故居最初。迷理故起惑,解理故生智。智為行本,因于智目,起於行足。目足及境,三法為乘。乘於是乘,入清涼池,登於諸位。位何所住?住于三法秘密藏中。住是法已,寂而常照,照十界機,機來必應。若赴機垂應,先用身輪,神通駭動。次以口輪,宣示開導。既沾法雨,稟教受道,成法眷屬。拔生死本,開佛知見,得大利益。前五約自行,因果具足;後五約化他,能所具足。
經云:“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,所謂諸法如是相、如是性、如是體、如是力、如是作、如是因、如是緣、如是果、如是報、如是本末究竟等。”即境妙也。
“我所得智慧,微妙最第一。”以此妙慧,求無上道,即智妙也。
“本從無數佛,具足行諸道。行此諸道已,道場得成果。佛子行道已,來世得作佛。”即行妙也。
天雨四華,表住、行、向、地。開示悟入,亦是位義。“乘是寶乘,游于四方,直至道場。”四方,是因位;道場,是果位。即位妙也。
“佛自住大乘,如其所得法,定慧力莊嚴。”大乘,即真性軌;定,即資成軌;慧,即觀照軌。是三法妙也。
“于三七日中,思惟如是事,我以佛眼觀,見六道眾生”等,即感應妙也。
入定、雨華、動地、放光等,即神通妙也。
“其所說法,皆悉到于一切智地。已今當說,最為難信難解”等,即說法妙也。
“但教化菩薩,無聲聞弟子。”即眷屬妙也。
“現在未來,若聞一句一偈,我皆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。須臾聞之,即得究竟三菩提,不令一人獨得滅度,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。”即功德利益妙也。
本門十妙者:一、本因妙;二、本果妙;三、本國土妙;四、本感應妙;五、本神通妙;六、本說法妙;七、本眷屬妙;八、本涅槃妙;九、本壽命妙;十、本利益妙。
本因妙者,本初發菩提心,行菩薩道,所修因也。若十六王子在大通佛時,宏經結緣,皆是中間所作,非本因也。過是塵點劫前所行道者,名本因妙。
本果妙者,本初所行圓妙之因,契得究竟常樂我淨,乃是本果。不取寂場舍那成佛為本果也。但取成佛以來甚大久遠初證之果,名本果妙。
本國土妙者,本既成果,必有依國。今既迹在同居或在三土,中間亦有四土,本佛亦有四土,復居何處?文云:“自從是來,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。”按此文者,實非今日迹中娑婆,亦非中間權迹處所,乃是本之娑婆,即本土妙也。
本感應者,既已成果,即有本時所證二十五王三昧,慈悲誓願,機感相關,能即寂而照,故言本感應也。
本神通者,亦是昔時所得無記化化禪,與本因時諸慈悲合,施化所作神通,駭動可度眾生,故言本神通也。
本說法者,即是往昔初坐道場,始成正覺,初***,四辯所說之法,名本說法也。
本眷屬者,本時說法所被之人,如下方住者,彌勒不識,即本之眷屬也。
本涅槃者,本時所證斷德涅槃,亦是本時應處同居、方便二土,有緣既盡,唱言入滅,即本涅槃也。
本壽命者,既唱入滅,則有長短遠近壽命也。
本利益者,本時眷屬所獲諸功德也。
觀心十妙者,迹门、本門皆論觀心。迹门觀心,散在諸文。本門觀心者,佛如眾生如,一如無二如。佛既觀心,得此本妙,迹用廣大,不可稱說。我如如佛如,亦當觀心,出此大利,亦願我如速如佛如。故文云:“聞佛壽無量,深心須臾信,其福過於彼。願我于未來,長壽度眾生,如今日世尊,諸釋中之王,道場師子吼,說法無所畏。我等於未來,一切所尊敬,坐于道場時,說壽亦如是。”此即觀心本妙,得六即利益之相也。
次明蓮華者,譬喻妙法也。華有多種:或狂華無果,可喻外道空修梵行,無所克獲;或一華多果,可喻凡夫供養父母,報在梵天;或多華一果,可喻聲聞種種苦行,止得涅槃;或一華一果,可喻緣覺一遠離行,亦得涅槃;或前果後華,可喻須陀洹卻後修道;或前華後果,可喻菩薩先藉緣修,生後真修。此皆粗華,不可以喻妙法。
惟此蓮華,華果俱多,可譬因含萬行、果圓萬德;又為蓮故華,華實具足,可喻即實而權;華開蓮現,可喻即權而實;華落蓮成,蓮成亦落,可喻非權非實。故以蓮華喻於妙法。
又以此華喻迹本兩門,各有三喻。
迹门三者:一、華生必有於蓮,為蓮故華,而蓮不可見,此譬為實施權,意在於實,無能知者;二、華開蓮現,而須以華養蓮,譬權中有實,昔無人知,今開權顯實,意須于權,廣識恒沙佛法者,只為成實,使深識佛知見耳;三、華落蓮成,譬廢權立實,唯一佛乘,直至道場;菩薩有行,見不了了,但如華開;諸佛以不行故,見則了了,譬如華落蓮成也。
本門三者:一、華必有蓮,譬迹必有本,迹含於本,意雖在本,佛旨難知,彌勒不識;二、華開蓮現,譬開迹顯本,意在於迹,能令菩薩識佛方便;既識迹已,還識於本,增道損生;三、華落蓮成,譬廢迹顯本,既識本已,不復迷迹,但于法身修道,圓滿上地也。
又,經中凡有七喻,皆喻權實,今以蓮華而總喻之。七喻者:
一、火宅中三車一車喻,以三車喻權,大白牛車譬實。
二、《信解品》中窮子喻,以雇作譬權,付業譬實。
三、藥草喻,以三草二木譬權,一地譬實。
四、化城喻,以作化譬權,寶處譬實。
五、《授記品》系珠喻,以少有所得譬權,寶珠貿易譬實。
六、《安樂行品》輪王喻,以隨功賞賜譬權,解髻明珠譬實。
此六,皆迹门開權顯實喻也。
七、《壽量品》中良醫喻,以使告父死譬權,來歸使見譬實。此即本門開近顯遠喻也。
更有王膳、鑿井二喻,既非全譬一期開顯,所以智者大師略而不舉,後世輒云九喻,可謂依文不依義矣。
經者,佛所說法之通名也。梵云“薩達磨芬陀利修多羅”:薩達磨,此翻妙法;芬陀利,此翻蓮華,具如前釋,此名異於眾典,故稱為別。一代時教,皆名為修多羅,故稱為通。
修多羅,或翻為經,或翻為契,或翻為法本,或翻為線,或翻為善語教。或云無翻而含五義:一、法本,亦云出生;二、微發,亦云顯示;三、涌泉;四、繩墨;五、結鬘。就此翻五、含五,各具教、行、理三。教即世界悉檀,行即為人、對治二種悉檀,理即第一義悉檀也。
又此方聖說為經。經者,訓法、訓常。法以軌持為義:教可軌,行可軌,理可軌,故名為法。常者,不變為義:天魔外道不能改壞,即教常;真正無雜,無能逾過,即行常;湛然不動,決無異趣,即理常也。
二、實相為體者,經云:“今佛放光明,助發實相義。”又云:“諸法實相義,已為汝等說。”又云:“惟佛與佛,乃能究盡諸法實相。”又云:“諸佛法久後,要當說真實。”又云:“我以相嚴身,為說實相印。”又云:“開方便門,示真實相。”又云:“觀諸法實相。”故知諸佛為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,只令眾生開佛知見,見此一實非因非果之理耳。
三、一乘因果為宗者,此經始從〈序品〉訖〈安樂行品〉,破廢方便,開顯真實佛之知見,亦明弟子實因實果,亦明師門權因權果。文義雖廣,撮其樞要,為成弟子實因實果。因正果傍,故于前段明迹因迹果也。從〈涌出品〉訖〈勸發品〉,發迹顯本,廢方便之近壽,明長遠之實果,亦明弟子實因實果,亦明師門實因實果,而顯師之實果。果正因傍,故于後段明本因本果也。
四、斷疑生信為用者,迹门用佛菩提二智,斷七種方便最大無明,同入圓因;本門破執近迹之情,生於本地深信,乃至等覺亦令斷疑生信也。
五、無上醍醐為教相者,五時譬喻,略如前說。若華嚴,初逗圓別之機,高山先照,直明次第、不次第修行地上、住上之功德,不辯如來說頓之意。若四阿含,通說無常,知苦、斷集、證滅、修道,不明如來曲巧施小之意。若諸方等,斥小彈偏,褒圓歎大,慈悲行願,事理殊絕,不明並對訶贊之意。若般若,共則三人同入,別則菩薩獨進,廣歷陰入,盡淨虛融,亦不明共別之意。若涅槃在後,略斥三修,粗點五味,亦不委說如來置教原始要結之終。凡此諸經,皆是逗會他意,令他得益,不談佛意,意趣何之?今經不爾,舉凡法門綱目、大小觀法、十力無畏、種種規矩,皆所不論,為前經已說故;但論如來布教之元始、中間取與、漸頓適時、大事因緣、究竟終訖。當知此經唯論設教大綱,不委微細綱目。譬如算者,初下後除,紀定大數,不存鬥斛。只為深論聖教,妙說聖心,近會圓因,遠申本果,所以請疑不已。若能精知教相,則識如來權實二智也。
經文二十八品,智者大師分為三分:初品為序;〈方便品〉訖〈分別功德〉十九行偈,凡十五品半,名正宗;從偈後盡經,凡十一品半,名流通。
又一時分為二:從〈序〉至〈安樂行〉,十四品,約迹開權顯實;從〈涌出〉訖經,十四品,約本開近顯遠。
本、迹各序、正、流通:
初品為序;〈方便品〉訖〈授學無學人記品〉為正;〈法師〉訖〈安樂行〉為流通。
〈涌出品〉訖“彌勒已問斯事,佛今答之”半品為序;從“佛告阿逸多”下訖〈分別功德品〉偈為正;此後盡經為流通。
初序有通、有別:通則總冠兩門,別則發起三周正說。後之流通有勸持、有囑累:勸則別約本門,囑則通囑全部大經。迹门後五品,但是勸持迹门。本門初序分,但是發起本門。
初〈序品〉者,次也,由也,述也。“如是”等六義證信,冠於經首,次序也;放光六瑞,發起之端,由序也;問答釋疑,正說弄引,敘述也。故名序品。
次〈方便品〉以下,凡有三周說法:今〈方便品〉作三乘、一乘說,名法說一周,上根得悟,授舍利弗記;次〈譬喻品〉作三車、一車說,名譬說一周,中根得悟,授四大弟子記;次〈化城喻品〉,明宿世結緣事竟,重作三百由旬、五百由旬說,名因緣說一周,下根得悟,授五百及二千人記。此即迹门開權顯實之正宗也。
言〈方便品〉者,略為三解。一曰:方者,法也;便者,用也。善用偏法,巧逗眾生,名為方便。此可釋他經,非今品意。二曰:方便者,門也,門名能通,通於所通。方便為真實作門,真實得顯,功由方便。此亦可釋他經,非今品意。三曰:方者,秘也;便者,妙也。妙達于方,即是真秘。點內衣裡無價之珠,與王頂上唯有一珠,無二無別;指客作人是長者子,亦無二無別。如斯之言,是秘、是妙,正是今品意也。此品正開三乘之權,顯一乘之實,於中有略、有廣。略則動執生疑,廣則斷疑生信。略中要旨,不出“唯佛與佛,乃能究盡諸法實相”數語,乃一經之宏綱、眾義之淵府。
南嶽大師約義三轉讀之。一者是相如、是性如,乃至是報如。如名不異,即空義也。二者如是相、如是性,乃至如是報,點空相性,名字施設,迤邐不同,即假義也。三者,相如是、性如是,乃至報如是,如于中道實相之是,即中義也。分別令易解,故明空、假、中;得意為言,空即假、中。約如明空,一空一切空;點如明相,一假一切假;就是論中,一中一切中。非一二三,而一二三,不縱不橫,名為實相,唯佛與佛究盡此法。是十法攝一切法。
智者大師復約四番釋之:一、約十界;二、約佛界;三、約離合;四、約位。
一、約十界者,謂六道四聖也。法雖無量,數不出十;一一界中,雖復多派,不出十如。如地獄界,當地自具相性本末,亦具畜生界相性本末,乃至具佛法界相性本末,無有缺減。當知一一界皆有餘九界十如。若照自位,九界十如皆名為權;照其自位,佛界十如名之為實。一中具無量,無量中具一,所以名為不可思議。凡夫雖具,絕理情迷;二乘雖具,舍離求脫;菩薩雖具,照則不周,名不了了;如來洞覽,橫豎具足。
二、約佛法界釋者,佛界非相非不相,而名如是相,指萬善緣因,故下文云“眾寶莊校”;佛界非性非不性,而名如是性,指智慧了因,故下文云“有大白牛”;佛界非體非不體,而名如是體,指實相正因,故下文云“其車高廣”;佛界非力非不力,而名如是力,指菩提道心、慈善根力等,故下文云“又於其上,張設幰蓋”;佛界非作非不作,而名如是作,指任運無功用道,故下文云“其疾如風”;佛界非因非不因,而名如是因,指四十一位,故下文云“乘是寶乘,游于四方”;佛界非緣非不緣,而名如是緣,指一切助菩提道,故下文云“又多僕從而侍衛之”;佛界非果非不果,而名如是果,指妙覺朗然、圓因所克,故下文云“直至道場”;佛界非報非不報,而名如是報,指大般涅槃,故下文云“得無量無漏清淨之果報”;佛界非本非末,而言本末,本即佛相,末即佛報,是自行之權;佛界非等非不等,而言究竟等,指於實相,是自行之實。即實而權,故言本末;即權而實,故言為等。
三、約離合者,若佛心中所觀十界十如,皆無上相乃至無上果報,唯是一佛法界,如海總萬流,千車共轍,此即自行權實;若隨他意,則有九法界十如相性等,即是化他權實。化他雖復有實,皆束為權;自行雖復有權,皆為實。此即自行化他權實,隨他則開,隨自則合,橫豎周照,開合自在。
四、約位釋。如是相者,一切眾生皆有實相,本自有之,乃是如來藏之相貌也;如是性,即是性德智慧第一義空也;如是體,即是中道法性之理也。是為三德,通十法界,位位皆有。若研此三德,入於十信位,則名如是力、如是作。入四十一位,名如是因、如是緣。若至佛地,名如是果、如是報。初三名本,後三名末。初後同是三德,故言究竟等也。
廣開三顯一中,雖遍引十方三世佛佛道同,總不出於四一,所謂:理一、人一、行一、教一。
理一者,約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明之,復約四意:一、約圓位;二、約圓智;三、約圓門;四、約觀心。
一、約圓位者:開即十住,初破無明,開如來藏,見實相理;示即十行,惑障既除,知見體顯,體備萬德,法界眾德顯示分明;悟即十回向,障除體顯,法界行明,事理融通,更無二趣;入即十地,事理既融,自在無礙,自在流注,任運從阿到茶,入薩婆若海。然圓道妙位,一位之中即具四十一地功德。只開即具示悟入等,更非異心。但如理知見,無有分別淺深之相,欲顯如量知見,故分別四位耳。
二、約圓智者:一道慧,見道實性,實性中得開佛知見;二道種慧,知十法界諸道種別解惑之相,一一皆示佛知見;三一切智,知一切法一相寂滅,寂滅即悟佛知見;四一切種智,知一切法一相寂滅相,種種行類相貌皆識,即入佛知見。又道慧如理名開,道種慧如量名示,一切智理量不二稱悟,一切種智理量雙照為入。此亦約實理無淺深中而淺深分別也。
三、約圓教四門橫釋四句者:空門,一空一切空,即開佛知見也;有門,一有一切有,即示佛知見;亦空亦有門,一切亦空亦有,即悟佛知見;非空非有門,一切非空非有,即入佛知見。能通則四,所通則一。開示悟入,是能通之門;所知所見,是所通之理也。
四、約觀心釋者,觀於心性三諦之理不可思議:此觀明淨,為開;雖不可思議,而能分別空假中心,宛然無濫,名示;空假中心,即三而一,即一而三,名悟;空假中心,非空假中,而齊照空假中,名入。是為一心三觀,而分開示悟入之殊也。
所以四種釋者,見理由位,位立由智,智發由門,門通由觀。觀故則門通,門通故智成,智成故位立,位立故理見,見理故名為理一也。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,即是人一。諸有所作,常為一事,即是行一。但以一佛乘故,為眾生說法,即是教一。此之四一,遍會昔日權理、權*、*行、權教,成今實理、實人、實行、實教,故名開權顯實,妙達于方,即是真秘也。
第三〈譬喻品〉者,比況名譬,曉訓名喻,托此比彼,寄淺訓深。前文法說一周,上根獲悟,中下之流抱迷未遣。大悲不已,巧智無邊,借世間父子,以況出世師弟;借火宅以喻三界;借三車一車,以喻三乘一乘。故名〈譬喻品〉也。
第四〈信解品〉者,中根聞譬說一周,信發解生,疑去理明,乃自陳窮子之喻,領上法譬二周之旨也。
第五〈藥草喻品〉者,土地是能生,雲雨是能潤,草木是所生所潤,所生所潤通皆有用,而藥草用強,喻有漏諸善悉能除惡,而無漏為最。無漏眾中四大弟子以譬領佛譬,深會聖心,佛故述成而推廣之。
第六〈授記品〉者,梵語和伽羅,此云授記,又云受記、受決、受別。授,是與義;受,是得義;記,是記事;決,是決定;別,是了別。此即授中根四人成佛記也。
第七〈化城喻品〉者,無而忽有名化,防非禦敵稱城,以喻二乘涅槃乃如來權智所為也。以權智力,無而說有,用教為化,防思禦見,名為涅槃。若藏通二乘,生安隱滅度想,不知是化。通教菩薩入而還出,亦不知是化。別教從城門徑過,不以為極,亦不說是化。惟圓教知無賊病,亦不須城,故言化城。此正為下根人,作夙世因緣說一周也。
第八〈五百弟子受記品〉,第九〈授學無學人記品〉,即是普與下根授記作佛。迹门正宗齊此。
此下有五品流通。〈法師〉、〈寶塔〉兩品,明宏經功深福重,流通未聞,利益巨大。〈達多〉一品,引往宏經,彼我兼益,以證功德深重。〈持品〉,八萬大士忍力成就者,此土宏經;新得記者,他土宏經。〈安樂行品〉,以外凡初心,欣斯勝福,見聲聞畏憚,聞菩薩擯辱,顧己力弱,無益自他,便生退沒。佛為此人說安樂行,依之**,不慮危苦。
又〈法師品〉,釋尊自說宏經功福,命覓流通;〈寶塔品〉,多寶及分身佛且證且助,勸覓流通。
今第十〈法師品〉,法者,軌則也;師者,訓匠也。法雖可軌,體不自宏,通之在人,五種通經皆得稱師。舉法成其自行,皆以妙法為師,師于妙法,自行成就,故言法師。又以妙法訓匠於他,故舉法目師,名為法師。
文中先歎美五種法師能持法人:一、受持;二、讀;三、誦;四、解說;五、書寫。後歎美所持之法,及示通經方軌,所謂:入如來室,著如來衣,坐如來座。
如來室,是大慈悲:若就同體,即法身也;若被眾生,即是解脫;能令眾生會於同體,即是般若。如來衣者:若就所覆,即法身也;若就能覆嚴身,即寂滅忍也;若就和光利物,即解脫也。如來座者:若就能坐,即般若也;若就所坐,即法身也;身座冥稱,即解脫也。
雖復各具,只是一三。三尚非三,豈離為九?是則菩薩常觀涅槃,故勸宏經者而常觀之。不觀能宏之心,焉曉所宏之理?故佛令入我室、著我衣、坐我座。若無三法,何謂宏經?
第十一〈見寶塔品〉者,多寶佛塔從地涌出,大眾咸見,發大音聲以證前,集佛開塔以起後也。
第十二〈提婆達多品〉者,提婆達多,此云天熱,生時人天生熱,因此立名。迹行逆行,本是佛師。眾生煩惱燒熱,故菩薩示同病行而度脫之。文中先明昔日達多通經,釋迦成道;次明文殊今日通經,龍女成佛。
第十三〈持品〉者,有受持、有勸持也。
第十四〈安樂行品〉者,身無危險,故安;心無憂惱,故樂;身安心樂,故能進行。此依事釋也。
著如來衣,則法身安;入如來室,故解脫心樂;坐如來座,故般若導行進。此附上品文釋也。
住忍辱地,故身安;而不卒暴,故心樂;觀諸法實相,故行進。此附本品文釋也。
安名不動,六道生死、二聖涅槃所不能動;樂名無受,不受三昧廣大之用,不受凡夫之五受,乃至圓教中五受生見亦皆不受,有受則有苦,無受則無苦,無苦無樂乃名大樂;行名無行,不行凡夫行,不行賢聖行,故言無行,而行中道,是故名行。此法門釋也。
文中凡有四段,即是以止觀慈悲,導三業及誓願也。身業有止,故離身粗業;有觀,故不得身,不得身業,不得能離,無所得故,不墮凡夫;有慈悲故,勤修身業,廣利一切,不墮二乘地。有止行故,著忍辱衣;有觀行故,坐如來座;有慈悲故,入如來室。止行離過,即成斷德;觀行無著,即成智德;慈悲利他,即成恩德。恩德資成智德,智德能通達斷德,是名身業安樂行。餘口、意、誓願亦如是。齊此是迹门流通竟也。
第十五〈從地涌出品〉者,下方空中法身大士是釋尊本時弟子,今奉命涌出宏經,彌勒尚自不識,由此發起開近顯遠之大教也。
第十六〈如來壽量〉品,正開近迹而顯遠本。如來者,十方三世諸佛、二佛、三佛、本佛、迹佛之通號也。壽者,受也;量者,詮量也。今正詮本地報身功德,而報身智慧上冥下契,三身宛足,故言〈如來壽量品〉。
第十七〈分別功德品〉者,佛說壽量,三世弟子得種種益,故言功德;淺深不同,故言分別也。品中有授記、領解、流通。佛說長行,為總授法身記;彌勒說偈,為總申領解;此後為流通分。
於中先明現在四信,次明滅後五品。四信者:一、一念信解,未能演說;二、略解言趣;三、廣為他說;四、深信觀成。五品者:一、直起隨喜心;二、加自受持讀誦;三、加勸他受持讀誦:四、加兼行六度;五、加正行六度也。
第十八〈隨喜功德品〉,明初品因功德以勸流通。隨者,隨順事理,無二無別;喜是慶己慶人。順理者,聞佛本地深遠深遠,信順不逆,無一毫疑滯;順事者,聞佛三世益物,橫豎該亘,徧一切處,亦無一毫疑滯。順理有實功德,順事有權功德,慶己有智慧,慶人有慈悲。權實智斷,合而說之,故言〈隨喜功德品〉。
第十九〈法師功德品〉,明初品果功德,以勸流通,所謂六根清淨。
第二十〈常不輕菩薩品〉,引信毀罪福,證勸流通。內懷不輕之解,外敬不輕之境,身立不輕之行,口宣不輕之教,人作不輕之目,故名〈常不輕〉也。
已上三品半文,即勸持流通竟。
此下有八品文,明付囑流通,又分為三:〈神力〉、〈囑累〉兩品,正明囑累流通;〈藥王〉下五品,約化他勸流通;〈普賢〉一品,約自行勸流通也。
第二十一〈如來神力品〉者,神名不測,力名幹用。不測,則天然之體深;幹用,則轉變之力大。此中為付囑深法,現十種大力,故名為〈神力品〉。
第二十二〈囑累品〉者,囑是佛所付囑,累是煩爾宣傳,此從聖旨得名。又囑是頂受所囑,累是甘而弗勞,此從菩薩敬順得名。又囑是如來金口所囑,累是菩薩丹心頂荷,此從授受合論。是故,如來躬從座起,伸手摩頂,授以難得之法;大眾曲躬合掌,如世尊敕,當具奉行。殷勤授受,故名〈囑累〉。
第二十三〈藥王菩薩本事品〉者,勖**之師,應當竭其神力,盡其形命,以宏大法也。
第二十四〈妙音品〉、第二十五〈觀世音普門品〉,皆勸受法弟子,令知他方大士奉命宏經,普現色身,形無定準,不可以牛羊眼看,不可以凡庸識度,于所聞處勿生輕想,輕想則法不染心也。
第二十六〈陀羅尼品〉者,惡世宏經每多惱難,故以咒護之,使道流通。
第二十七〈妙莊嚴王本事品〉者,說四聖之前緣,顯人護之功德。
第二十八〈普賢菩薩勸發品〉者,梵音邲輸颰陀,此翻普賢,亦翻遍吉,伏道周遍名普,鄰終際極名賢。勸發者,戀法之辭也。遙在彼國,具聞此經,始末既周,欲令自行化他,永永無已,故自東而來勸發。
又總約十一品半流通之文生起次第者,現在聞經,得真似兩益,如上說;若直聞一句而生隨喜,如現在四信,格其功德;未來無佛,恐人疑福少,故說滅後五品功德也。因功德微密,未若果功德彰灼,故說〈法師功德品〉。因果雙舉,未若引證分明,故說〈不輕〉。雖舉往人,未若現變,故說〈神力〉。雖示神力,未若摩頂付囑,故說〈囑累〉。雖通途囑累,未若示具要術,棄身存道,故說〈藥王〉。雖誡能化,未若誡其所化,隨聞法處,應生佛想,故說〈妙音〉、〈觀音〉。若初心宏經,既無神力,當依內禁,故說〈陀羅尼〉。復須外護,故說〈嚴王〉、〈普賢〉,聯翩重迭,使大法宏通耳。
復次,普賢更請正說,勸發自行;更請流通,勸發化他。佛總以四法答之:一者,為諸佛護念;二者,植眾德本;三者,入正定聚;四者,發救一切眾生之心,即是雙答正及流通大旨。
何者?佛雖無偏,若能遠惡從善,反迷還正,開權知見,顯佛知見,則稱可聖心,諸佛護念;若佛知見開,則般若照明,是植眾德本,亦是入正定聚;不亂不昧,不取不舍,亦是發救眾生心。當知此四與開權顯實,名異體同,無二無別。又佛護念者,是開佛知見;植眾德本者,是示佛知見;發救眾生心,是悟佛知見;入正定聚,是入佛知見。迹门之要,此四收矣。又迹則有本,從本開示悟入,故有迹中開示悟入。今開迹即顯本,本迹無二無別,以四法答其請正,於義明矣。
以四法答請流通者,流通之方,唯三唯四。發救眾生心,是入如來室;入正定聚,佛所護念,是著如來衣;植眾德本,是坐如來座。是宏宣之要,即四而三也。
又,發救眾生心,是誓願安樂行;入正定聚,是意安樂行;植眾德本,是口安樂行;諸佛護念,是身安樂行。當知後四即前四也。
一答酬其兩請,舉四冠罩一經。法華之重演,豈不巧且妙哉!
所願一句沾神,咸資彼岸;思惟修習,永用舟航;隨喜見聞,恒為主伴。若取若舍,經耳成緣;或順或逆,終因斯脫。願解脫之日,依報正報常宣妙經,一刹一塵無非利物。唯願諸佛冥熏加被,一切菩薩密借威靈。在在未說,皆為勸請;凡有說處,親承供養;一句一偈,增進菩提;一色一香,永無退轉。
《妙法蓮華經綸貫》後序
昔李青蓮登黃鶴樓,見崔灝題詩,遂為擱筆,知其不可勝也。智者大師親證法華三昧,光宅尚破,余家可知。後人紛紛再出手眼,未具青蓮學識故耳。余既述《佛頂玄文》,諸友咸請再解《法華》,堅以此意辭之。適因演妙典於紫雲,有達際法友督梓梵文,欲撮略全經大旨,以便初學。敬依《玄義》、《文句》,節取大綱,名為《綸貫》,庶幾染指而知全鼎之味云爾。若以抄錄舊文為誚,予何敢辭?
蕅益智旭 謹識

